讀到一百歲

文/楊照

有沒有聽過「閱讀的五十法則」?

提出這個法則的,是美國的「讀書家」Nancy Pearl。Pearl長期在圖書館服務,寫過兩本敎圖書館藏書組人員如何選購書籍的指南,不過她不只是個圖書館專家,她還在西雅圖的兩個主流廣播網各有一個節目,每週固定發表她的讀書心得。或許有人知道桃園縣文化局每年辦「一書一桃園」活動(今年選了蔣勳的『美的歷程』),選一本書鼓勵桃園縣民大家一起來讀,這個活動的原型,就是Pearl規劃發起的。Paerl管書管書目之外,還熱愛讀書,大讀特讀,並熱心鼓勵別人都來讀書。這樣的人,無愧於「讀書家」的頭銜吧?

Pearl 讀書多年,累積經驗,奉勸讀者,對於自己有興趣一試的書,先讀前面五十頁,再決定要不要繼續讀下去。對於有經驗的讀者,五十頁花不了太多時間,而五十頁留下的印象,又夠可以讓人清楚自己跟這本書的緣分了。如果實在意氣不相投,別再耗下去,快快說拜拜,找下一本讀吧!

有一種人翻開書,看到一點陌生奇異的內容,馬上就打退堂鼓,跟自己說:「這太難了,我看不懂。」還有一種人,剛好相反,讀書捨不得不讀完,遇到了瓶頸死不放棄,卻又寸步難行,結果有讀等於沒讀。這兩種人,都該下定決心,遵守「五十法則」,應該都能因而建立與書籍更密切更廣泛的關係。

Pearl的「五十法則」還有一條修正案,針對超過五十歲的「資深讀者」。五十歲後生命殘留的時間越來越寶貴,所以「五十頁」的標準配額,也就該隨而調整。Pearl建議,超過五十歲,每過一年,試讀新書的額度就少一頁。六十歲,每本新書讀四十頁就該決定要讀還是要丟,七十歲呢,給每本書的「機會」就遞減到三十頁。

簡單的算術,依照這個規則,活到一百歲,試讀書的頁數就減到零了,不是嗎?Pearl沒有明白解釋減到零的意義,不過我們大可以想像,活到一百歲,生命終於不再有時間可以留給閱讀了。反過來看,只要還沒一百歲,分出時間閱讀,都算是生命有效有用的經驗。

檢查一下,每本書你讀幾頁,轉換算算,你的讀書心態反映了你的閱讀好奇心,大約是幾歲的水準呢?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enrout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